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(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)_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和確定程序

導讀:
工程變更價款的五個關鍵要點
一、確定價款的三個基本原則
處理工程變更時,價格調整遵循三個主要規則。首先,如果合同里已經有相同類型工程的價格,直接采用原有價格。比如原本合同規定鋪設地磚每平方米50元,新增地磚工程就按這個標準計算。
第二,當合同里沒有完全相同的價格,但有類似項目的報價,可以參考類似價格調整。例如合同里只有鋪設大理石的價格,現在要換成花崗巖,可以參考大理石的計價方式。
第三,遇到完全新型的工程項目時,施工方需要提出合理報價。這個報價要經過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后才能執行。比如工地突然要增加智能安防系統,這類原先沒有的項目就需要重新議價。
二、材料與人工費調整方法
材料價格調整分兩種情況。合同寫明不能調價時,繼續使用投標時的價格。合同允許調價時,已存在的材料按原價計算,新增材料按施工時的市場價格計算。
人工費調整要看合同約定。合同禁止調整就維持原價,允許調整則按照國家最新標準執行。比如今年當地最低工資上漲,就要按新標準計算人工成本。
需要注意材料價格波動過大的情況。當材料漲價超過合同約定比例時,施工方可以要求補償差價。這個補償比例要查看當地政府發布的具體規定。
三、變更申請與審核流程
發現工程變更后,施工方要在14天內提交書面申請。申請中要詳細說明變更內容和價格調整方案。超過這個時限未提交,視為不需要調整價款。
監理工程師收到申請后,應在14天內給出明確答復。如果工程師既不批準也不駁回,14天后自動視為同意申請。這種規定防止審批流程被無故拖延。
雙方對價格有爭議時,按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處理。常見做法是委托第三方造價機構進行評估,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分歧。
四、工程量變化的處理規則
工程量增減在合同允許范圍內時,維持原單價不變。比如合同約定±5%以內不調價,實際工程量增加3%,就按原價結算。
當工程量超出約定幅度時,超額部分需要重新定價。比如工程量增加10%,其中5%按原價計算,超出的5%由雙方協商新價格。
清單漏項屬于設計失誤,這類新增項目必須重新議價。施工方要提供詳細的成本測算,發包方需要進行市場比價確認合理性。
五、法律條文與實際操作
民法典第805條明確規定,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返工或停工,發包方必須承擔額外費用。這包括設計圖紙錯誤、延遲提供施工條件等情況。
施工方案變更引起措施費變化時,需要提前報批。比如原定使用塔吊改為升降機,相關費用調整方案要事先獲得書面批準。
政府發布的信息價具有參考作用。當市場價與信息價差異較大時,優先采用有正規票據支持的實際采購價格。
六、常見問題與注意事項
重新組價時不需打折計算。有些施工方誤以為新報價要按投標時的下浮比例打折,其實只要發包方確認即可按全額計算。
新增項目也要保持原有讓利比例。如果投標時整體下浮5%,新增項目的報價同樣需要下浮5%,保證合同公平性。
變更簽證必須及時辦理。施工中發生的每個變更都要現場確認,避免完工后補簽引發的糾紛。建議采用影像記錄和多方會簽方式留存證據。
處理工程變更的核心原則是及時溝通、書面確認、按約執行。施工方要注意保存變更依據,發包方要嚴格履行審核義務。雙方遵守這些規則,才能有效控制工程成本,保證項目順利推進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