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賣合同糾紛法律意見書_買賣合同糾紛審理要點

導讀:
# 買賣合同糾紛處理指南
## 一、合同是否有效最關鍵
處理買賣糾紛首先要看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。合同要生效必須滿足幾個條件:簽合同的人要有資格,合同內容不能違法。如果合同本身有問題,后面所有事情都不用談。
舉個例子,某家器械公司向工廠買設備。后來發現工廠根本沒有生產許可證,這個合同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。這種情況買家可以直接要求退款,不需要繼續履行合同。
檢查合同時要特別注意三點:簽字人有沒有代表公司的權力,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規定,合同里有沒有明顯不公平的條款。這三個方面出問題都可能導致合同無效。
## 二、檢查雙方是否按合同辦事
確定合同有效后,要仔細看雙方有沒有照合同辦事。主要看交貨時間、貨物質量、付款情況這些關鍵點。任何一方沒做到合同要求,都可能要承擔責任。
有個鋼材買賣的案例很典型。買家按時付了款,賣家卻延遲兩個月才交貨。因為交貨時間寫在合同里,買家可以直接要求賠償這段時間的損失。
這時候要做三件事:把合同條款逐條列出來,對照雙方實際履行情況,找出具體哪里沒做到。重點看主要義務有沒有完成,比如付款、交貨這些核心內容。
## 三、算清楚違約要賠多少錢
確定有人違約后,要算清楚具體賠償金額。主要看合同里怎么約定違約金,同時計算實際損失。法律規定賠償不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%,這點要特別注意。
有個房地產案例中,開發商延期交房半年。合同約定每天賠0.1%的房款,但法院最后按實際租金損失來判,比合同約定的少了一半。這說明光看合同條款不夠,還要考慮實際損失。
計算損失要準備這些證據:合同原件、付款記錄、溝通記錄、第三方評估報告。如果是貨物質量問題,還要保留樣品或檢測報告。
## 四、選擇打官司還是找仲裁
解決糾紛主要有兩種方式:去法院起訴或者找仲裁機構。仲裁比較快但費用高,訴訟時間久但可以上訴。合同里有仲裁條款的必須走仲裁,沒有的才能去法院。
有家企業曾在合同里寫了仲裁條款,出問題后直接去法院被駁回。白白浪費三個月時間。這說明簽合同時就要想清楚以后怎么解決糾紛。
選擇解決方式要考慮三個因素:處理速度、費用成本、執行難度。涉及商業秘密的適合仲裁,想要二審機會的適合訴訟。
## 五、證據準備要做好
打官司就是打證據。合同原件、郵件記錄、收發貨單這些都要保存好。特別要注意保留原件,復印件有時候法院不認。
有個案例中買家聲稱付過款,但只能提供轉賬截圖。賣家拿出銀行流水證明沒收到錢,最后買家敗訴。這說明電子證據必須配合其他證據才有說服力。
重要證據要做備份:紙質合同掃描存檔,重要對話錄音錄像,物流信息截圖保存。涉及大額交易的,最好請公證處做證據保全。
## 六、特別注意事項
簽合同時要確認對方身份。公司要查營業執照,個人要看身份證。曾有騙子冒充公司高管簽合同,最后發現公司根本不存在。
付款方式要明確寫清楚。是分期付還是一次付,用什么貨幣結算。有個案例因為沒寫清楚付款幣種,導致多付了30萬美元匯率差價。
貨物驗收要留書面記錄。特別是大宗商品,要雙方簽字確認質量。有批化工原料到貨時沒問題,三個月后變質,因為沒有驗收記錄,法院沒法支持賠償請求。
## 七、法律條文怎么用
合同法第107條是核心條款,規定違約就要賠償。但具體賠多少,還要看114條關于違約金的規定。這兩個條款要配合使用。
仲裁法第5條很重要,規定仲裁結果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執行。但要注意仲裁有時效,普通合同糾紛要在三年內提出。
最新民法典第577條到584條詳細規定了各種違約情形,比舊合同法更明確。特別是新增了預期違約的規定,對方明確表示不履約時可以直接起訴。
## 八、給當事人的建議
發現糾紛苗頭要立即行動。法律有時效限制,超過期限就算有理也打不贏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,不要自己亂發律師函。
平時要注意保存證據。重要文件掃描存檔,關鍵對話用電子郵件確認。養成隨時留證的習慣,可以避免很多麻煩。
簽合同前花點錢請律師審核。很多問題提前預防比事后補救更省錢。特別是大額交易,法律審核費用不能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