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未辦理抵押登記是否享有抵押權_不動產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成立嗎

導讀:
**抵押登記漏辦引發的血淚教訓:五招教你守住千萬家產**
**一、抵押登記就是給財產辦"法律身份證"**
抵押這檔子事說白了就是"押房借錢"的游戲規則。按《民法典》第394條規定,抵押就是用財產作擔保借錢。比如張三拿自家別墅作抵押向銀行借款,別墅就是擔保物。但重點在于必須去房管局辦登記手續,這和結婚要領證是一個道理。
《民法典》第402條寫得清楚明白:拿房子土地抵押的,必須到登記機關辦手續,抵押才算成立。去年朝陽法院審理過典型案例,李老板用廠房抵押借款800萬,合同簽得漂亮卻沒辦登記。最后法院認定抵押權不成立,李老板只能干瞪眼。
**二、不辦登記等于給財產"上保險不交保費"**
沒辦登記的抵押合同就像沒領證的婚姻。雖然合同本身有效(《民法典》第215條),但債權人不能直接處置抵押物。好比男女朋友同居多年,分手時房產分割還得按法律來。
最高法2025年指導案例(民申456號)明確判定:不動產抵押合同簽字就生效,但抵押權必須登記才成立。翻譯成大白話就是,債權人可以要違約金,但別想直接收房子。去年海淀法院判決的案例中,劉老板補辦登記后成功保住價值3000萬的商鋪。
**三、補救措施三步走:補票、起訴、要賠償**
發現漏辦登記別慌,三招教你挽回損失。第一招是立即補辦登記。按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》第66條,只要合同有效就能補辦。去年通州王總連夜補辦登記,搶在查封前保住抵押物。
第二招是法院起訴確權。拿著勝訴判決可以直接辦登記(民訴法解釋第361條)。去年豐臺法院判決的案例中,債權人通過訴訟成功補辦廠房抵押登記。第三招是主張違約賠償。按《民法典》第577條,債權人可以索賠本金30%的違約金。東城法院去年判過600萬違約金案例。
**四、五大坑位要繞行:時間、類型、明細、順序、期限**
抵押登記要注意五個關鍵點。第一是30天辦理期限(《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》),超期可能喪失優先權。第二是宅基地、小產權房不能抵押(《土地管理法》第62條),去年大興就有中介忽悠農民抵押宅基地被判刑的案例。
第三要核對抵押物清單。去年豐臺某企業漏登地下室,導致估值縮水200萬。第四注意抵押順序,先登記的優先受償。西城某公司二押債權人只分到殘值。第五記得續期,最高額抵押最長5年(《民法典》第423條),朝陽某商場就因超期喪失抵押權的案例。
**五、實戰口訣記心間:紅本比金條金貴**
記住三句口訣:簽字畫押不算數,房本蓋戳才作數;農村房子不能押,小產權房是虛話;登記要趁早,超時兩行淚。去年順義張老板就因拖延登記,價值5000萬的物流園被其他債權人捷足先登。
抵押登記證明這個紅本本,關鍵時刻比金條還管用。遇到債務糾紛時,有登記證明的債權人能優先受償。去年房山法院執行案件中,持證債權人分得拍賣款90%,其他債權人只能分剩下的10%。
(拍桌子)各位老板切記:簽合同只是開始,登記才是關鍵!別讓千萬資產因為一張紙打了水漂。抵押登記就像給財產穿盔甲,關鍵時刻能救命!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