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涉建設工程價款_建設工程相關案由

導讀:
【建設工程價款五大核心問題解析】
一、合同怎么決定工程款?
工程款怎么算主要看合同怎么寫。簽合同時,雙方要把工程規模、質量標準、材料費、人工費這些都寫清楚。我國《民法典》第470條明確說,合同內容要包含價格條款。比如蓋一棟樓要花多少錢,得在合同里白紙黑字寫明白。
合同沒寫清楚怎么辦?這時候可以看簽合同時當地的市價。政府有定價的項目,就按政府定價算。這個補充辦法來自《民法典》第510條,專門解決合同條款缺失的問題。如果發包方拖著不給錢,承包方還能根據《民法典》第807條,要求把工程賣了抵債。
二、價格說不清怎么處理?
實際工作中常遇到合同價格寫得不清楚。這時候分三步走:先看能不能協商補充條款,協商不成就按合同其他條款推斷,實在不行就按行業慣例處理。比如裝修工程的人工費,可以參考當地裝修市場的普遍價格。
政府管的項目必須按定價執行。像市政工程這類項目,國家有明確指導價。這時候不管合同怎么寫,都得按政府定的價格來。這個規定既保護承包方利益,也防止亂報價。
三、利息怎么算才合法?
拖欠工程款要算利息。合同寫明了利息算法就按合同辦,這是法律尊重雙方約定的體現。比如約定月息1%,只要不超法定上限就有效。但要注意,《民法典》第680條禁止高利貸,利息不能超過國家規定。
合同沒寫利息怎么辦?這時候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算。比如2025年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是3.65%,就按這個標準計算。這個規定既公平又容易操作,避免扯皮。
四、執行利息有什么講究?
法院判了還不給錢,要算雙倍利息。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,這部分利息包括正常利息和懲罰性利息。懲罰利息每天按欠款本金的0.0175%計算,相當于年利率6.3875%。這個規定讓老賴多付錢,督促及時還款。
起算時間很關鍵。從判決書規定的付款截止日開始算,分期付款的每期單獨計算。比如判決書要求3月1日前付清,3月2日就開始計息。這個時間節點要特別注意,差一天利息就差很多。
五、利率標準怎么確定?
利率標準分兩種情形。合同有約定的,只要不超過法定上限就有效。比如雙方約定年利率10%,在法定范圍內就合法。合同沒約定的,自動適用央行基準利率,這個標準每年都會調整,要注意查詢最新數據。
工程款利息從應該付款那天開始算。比如合同約定驗收后7天付款,到期不付就開始計息。這個起算點要記準,直接關系到利息總額。提前準備好驗收文件、付款通知書這些證據,關鍵時刻用得上。
實際操作要注意三點:首先把合同條款寫具體,別用"按市場價"這種模糊說法;其次保存好施工日志、簽證單等原始憑證;最后要及時發催款函,中斷訴訟時效。碰到糾紛別拖,超過3年起訴期就虧大了。
典型案例:某地產公司拖欠施工方5000萬工程款,合同沒約定利息。法院判按央行3年期貸款基準利率4.75%計算,3年利息713萬。如果當初合同約定6%的年利率,能多拿188萬利息。這個教訓告訴我們,簽合同時就要把利息條款談清楚。
記住這些要點,處理工程款糾紛時就能心中有數。既要尊重合同約定,也要善用法律規定,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維護自身權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