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有哪些_哪些案件不適合小額訴訟程序

導讀:
## 法院小額訴訟五類"不接診"案件
(法槌聲)別以為法院的小額訴訟是萬能藥,跟胡同口王師傅的跌打酒似的啥傷都能治。咱們今天掰開揉碎說說,哪些案子想走這個"快速通道",門兒都沒有!

## 一、金額超標型——菜市場不還價
北京法院現在的小額訴訟門檻是十萬塊,這個數兒您得記準了。《民事訴訟法》142條寫得清清楚楚,超出一分錢都得去普通程序排隊。去年朝陽區就有個典型案例,老王賣煎餅果子攢的十萬零一塊錢貨款,就因為多出這一塊錢,活生生被退回普通程序。
為啥這么嚴格?您想啊,十萬塊相當于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。要是金額再大,涉及的證據材料、法律關系都會復雜得多。就像您去潘家園淘古董,小擺件可以當場成交,要是碰上明代官窯,不得找專家慢慢鑒定?
## 二、關系復雜型——親戚家譜式糾紛
法律規定技術合作合同糾紛這類"剪不斷理還亂"的案子不能用小額程序。海淀科技園去年有個案子,兩家公司為APP分賬鬧上法庭,光微信聊天記錄就打印了八百多頁。法官看著滿地的證據材料直搖頭:"這哪是打官司,這是拼圖游戲??!"
這類案子通常有三個特點:
1. 當事人之間有多重法律關系
2. 需要鑒定專業財務賬目
3. 涉及第三方權利義務
就像老北京四合院的產權糾紛,可能牽扯三代人、五個親戚、三份遺囑,這種案子能簡單審?
## 三、侵權糾紛型——不是賠錢就能了
《最高人民法院規定》第三條白紙黑字寫著侵權案件不適用小額程序。通州去年有個商標侵權案,乙公司把競爭對手的logo改了個顏色就用,結果被判賠得底兒掉。這種案子要真走簡易程序,就像讓急診科大夫三分鐘看個病人——準得出錯。
侵權案件往往需要:
1. 確認侵權事實
2. 評估損害程度
3. 判定責任比例
好比您家孩子打碎鄰居玻璃,不能光賠玻璃錢,還得看是不是故意、有沒有前科、玻璃是不是文物。
## 四、知識產權型——博士論文級案件
朝陽法院去年受理的專利糾紛案,原告拖著三個行李箱的證據出庭,被告帶著專家證人團應戰。這種陣仗,《最高人民法院規定》第四條早就明令禁止走小額程序。
知識產權案件特殊在:
1. 需要專業技術判斷
2. 涉及商業秘密保護
3. 賠償計算復雜
就像解高等數學題,您能指望心算解決?必須得找草稿紙一步步推導。
## 五、公共利益型——全小區盯著看
大興區去年那個化工廠排污案,要是走小額程序悄悄審了,老百姓能答應?《規定》第五條特別強調,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必須公開審理。
這類案件就像社區公共綠地被占,不是兩家人的私事。得讓街坊四鄰都來聽聽,法官怎么判才公平。

## 遇到這些案子怎么辦?
1. **先掛號**:帶著材料去立案庭,工作人員會給案件"分診"
2. **做檢查**:合同、轉賬記錄、聊天截圖一個都不能少
3. **找專家**:復雜案件建議請專業律師
4. **耐心治**:普通程序雖然時間長,但查得透徹
5. **留后路**:對判決不服可以上訴
## 法官說句心里話
咱們辦案子就跟老中醫把脈似的,急不得。去年有個房產繼承案,當事人非要用小額程序,結果一查涉及三代人、五個繼承人、三份遺囑。這要草草結案,不得鬧出大亂子?
## 老百姓要記牢
1. 十萬是紅線,別想著討價還價
2. 復雜關系案,快審程序吃不消
3. 侵權無小事,必須較真查清楚
4. 專利著作權,專業鑒定少不了
5. 公共權益案,全城眼睛盯著瞧
(法槌聲)記住嘍!打官司不是逛超市,不能圖快省事。選對程序,才是對自己權益最大的負責!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