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賣房屋的合同范本_關于房屋買賣合同怎么寫

導讀:
# 房屋買賣全攻略:合同模板+避坑指南

## 一、五步看懂房屋買賣合同
### 第一步 買賣雙方信息
賣方(房主)寫清楚姓名和身份證號,買方(購房人)同樣要寫明身份信息。記住要核對身份證原件,這個步驟能避免90%的假房主騙局。
### 第二步 房屋基本信息
具體寫明房子地址,比如XX小區X棟X單元X室。面積要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,房產證上的"建筑面積"和"套內面積"都要寫。房屋性質要區分商品房、經濟適用房等不同類型。
### 第三步 價格和付款
總價用大小寫兩種方式寫明,比如"壹佰萬元整(1,000,000元)"。付款方式要具體到每個時間節點,例如簽合同當天付30萬,過戶當天付60萬,交房時付尾款10萬。如果是貸款買房,要寫明"銀行放款后3日內辦理過戶"。
### 第四步 交房和過戶
交房時間要精確到日,比如"2025年12月31日前"。過戶手續要寫清雙方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,包括房產證、身份證、結婚證等。特別要注明賣家必須配合辦理水電煤氣過戶。
### 第五步 違約條款
違約金比例建議設為總房款的20%。要寫明如果賣家反悔,除退還定金外還要賠償差價。比如房子漲價50萬,賣家不僅要退定金,還要賠這50萬差價。
## 二、交易流程全解析
### 第一步 查清房屋底細
要求賣家提供房產證原件,到房管局查冊確認沒有抵押或查封。特別注意查看是否有戶口掛靠,要求賣家簽《戶口遷出承諾書》。二手房還要確認是否滿五年,這關系到稅費多少。
### 第二步 簽正式合同
建議使用房管局的制式合同,手寫補充條款要雙方簽字確認。重要條款包括:學位是否占用、家具家電清單、物業費結清時間等。記得對房屋現狀拍照留存。
### 第三步 資金監管
房款不要直接打給賣家,要通過銀行資金監管賬戶。首付款建議分兩次支付:簽合同時付10%,過戶當天付剩余首付。貸款買家要提前打印征信報告,確認貸款額度。
### 第四步 辦理過戶
準備好雙方身份證、房產證、結婚證(已婚人士)、戶口本。先去稅務局繳納契稅,保存好完稅證明。然后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遞交材料,5個工作日后領取新房產證。
### 第五步 物業交割
交接時要查清水電燃氣表數,結清所有費用。測試所有電器是否正常使用,門窗鎖具是否完好。要求賣家提供物業費結清證明,并辦理物業更名手續。
## 三、真實案例教你避坑
### 案例1:一房兩賣陷阱
張先生買了王女士的房子,付了30萬定金。后來發現王女士把房子以更高價賣給了李女士。法院判決:王女士雙倍返還定金60萬,并賠償張先生房屋差價損失80萬。
避坑要點:立即網簽備案,在合同寫明"賣家不得將該房屋另行出售給他人"。
### 案例2:抵押房糾紛
劉阿姨買了陳先生的房子,過戶時發現房子有200萬銀行抵押。法院判決:解除合同,陳先生退還房款并賠償利息損失。
避坑要點:簽約前到房管局打印產權查冊表,確認房屋無抵押無查封。
### 案例3:戶口遷移難題
趙先生買學區房后,發現原房主戶口未遷出。法院判決賣家支付違約金,但戶口問題至今未解決。
避坑要點:合同寫明"每逾期一日遷出戶口,按總房款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"。
## 四、必須知道的法律規定
### 1. 合同有效性
根據民法典第215條,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生效。即使沒過戶,買方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。但小產權房、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可能無效。
### 2. 違約賠償
民法典第577條規定,違約方要賠償實際損失+預期利益損失。比如房價上漲造成的差價,屬于可索賠范圍。
### 3. 過戶時效
不動產登記條例規定,材料齊全的情況下,過戶手續應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。如果因賣方拖延導致超期,買方可以起訴要求強制過戶。
## 五、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
### 1. 中介合同陷阱
警惕中介提供的"獨家代理協議",這類合同可能包含高額違約金條款。簽約前要確認中介費支付節點,一般分三次支付:簽合同時30%、過戶時40%、交房時30%。
### 2. 貸款風險防范
如果選擇按揭付款,要在合同中寫明"如貸款未通過審批,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"。建議預留2個月貸款辦理時間。
### 3. 票據保存要點
必須保存好轉賬憑證、收條、完稅證明等材料。建議專門準備文件袋存放:①買賣合同②定金收據③過戶材料④物業交割單⑤戶口遷移證明。
### 4. 稅費計算指南
首套房90平以下契稅1%,90平以上1.5%;二套房契稅3%。增值稅:房產證滿2年免交,未滿2年按5.6%繳納。個人所得稅:滿五唯一住房可免,否則按差額20%或總價1%繳納。
### 5. 緊急情況處理
遇到賣家失聯時,立即發書面催告函,保留快遞單據。催告期滿后可通過公告送達方式起訴。發現房屋被查封時,及時申請財產保全。
本文共計2560字,涵蓋房屋買賣全流程要點。建議買賣雙方在交易前咨詢專業律師,對重要條款進行法律審查。保存好所有交易憑證,出現糾紛時及時向住建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