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協議書范本——解決行動路線圖及案例分析_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書面協議書

導讀:
如何合法解除租房合同(五個重點提醒)
一、解除合同的基本流程
租房合同解除需要雙方達成一致。房東和租客要先確認解除原因。常見情況包括租期結束、提前協商解約或違約行為。雙方要核對原合同條款,明確各自責任。
準備解除協議書時,要寫清楚雙方身份信息。房東和租客的姓名、身份證號必須準確填寫。協議開頭要寫明原合同簽訂日期,注明新協議的法律依據。根據中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,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。
協議核心內容包含三個部分。第一部分說明合同解除生效時間。第二部分處理房屋交接問題。第三部分規定費用結算方式。每項條款都要用簡單句子表述,避免產生歧義。
二、房屋交接注意事項
房東要在約定期限內收回房屋。具體天數由雙方商定,通常為3-7個工作日。租客需要把房屋恢復原樣,不能留下私人物品。家具家電等設施要保證能正常使用。
交接時要核對物品清單。建議雙方當面清點設施狀況。如有損壞,要在清單上注明責任方。拍照或錄像能作為證據保存。水電煤氣表數字要記錄清楚,避免后續費用糾紛。
鑰匙交接是重要環節。租客應交回所有房門鑰匙和門禁卡。如果更換過鎖具,需要提供新鑰匙給房東。物業費結算單據要一并移交,確保沒有欠費問題。
三、費用結算關鍵點
租金和押金處理要詳細約定。協議需寫明已付租金總額、押金數額和退還時間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,違約方需承擔賠償責任。扣除維修費用前,房東要提供費用清單。
違約金計算方式要具體。通常約定為月租金的20-50%。如果租客提前退租,可能需支付1-2個月租金作為賠償。房東違約也要支付相同比例的違約金,保證雙方權益對等。
特殊情況需要特別處理。例如疫情導致無法居住,可協商減免部分租金。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,雙方都不承擔違約責任。這些情況要單獨在協議中說明。
四、常見問題處理方案
協商解約是最簡單的情況。雙方達成一致后,按協議辦理交接手續即可。租客找到新租客接手的情況,需要房東書面同意轉租。新租客的合同要重新簽訂,原協議同時終止。
單方面解約要謹慎處理。房東不能隨意趕走租客,租客也不能擅自搬離。出現拖欠租金時,房東要先發書面催告。租客超過15天未繳費,房東有權解除合同并索賠。
合同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。先嘗試友好協商,協商不成可申請調解。社區調解委員會可提供免費幫助。如果調解失敗,準備好合同原件和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。
五、真實案例參考
案例1:租客因工作調動提前解約
王先生租了李女士的房子,合同簽了兩年。半年后王先生被外派,提前兩個月通知房東。雙方協商后簽訂解約協議,王先生多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補償。李女士在7個工作日內退還了押金。
案例2:房東賣房要求租客搬走
張先生突然要賣房,但租期還剩八個月。根據合同法,租客有權住到期滿。經協商,房東補償租客三個月租金,租客配合房屋展示。最終雙方和平解約,新房主繼續履行原合同。
案例3:房屋漏水引發解約糾紛
劉女士租房后遇到衛生間漏水,房東拒絕維修。這種情況屬于房東違約,租客可依法解約。經過調解,房東退還全部押金并賠償維修費用。租客保留追訴其他損失的權利。
重要法律條款提醒
1.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明確四種解約情形:不可抗力、明確違約、拖欠主要債務、根本違約
2. 房屋租賃司法解釋規定:最長租賃期不得超過20年
3.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:租客正常使用導致的損耗,房東不得要求賠償
4.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:房屋租賃糾紛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
簽訂解約協議時,建議雙方當面簽字。每份協議要按手印或蓋章,注明簽訂日期。保留至少兩份原件,避免后續糾紛。有條件最好請第三方見證,或到公證處辦理手續。遇到復雜情況時,咨詢專業律師最穩妥。
合同解除后還要注意三點。第一,到物業辦理住戶信息變更。第二,通知水電燃氣公司結算費用。第三,如果辦理過居住證,要及時更新登記信息。做好這些后續工作,才能完全結束租賃關系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