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調解糾紛案例_人民調解成功案例

導讀:
**10億大單鬧糾紛 人民調解來破局**
**一、大老板簽合同踩到坑**
老王和小張是生意場上的老熟人。去年三月,老王開的食品廠和小張的超市簽了個大單子,合同金額超過10個億。老王拍胸脯保證供貨質量,小張也答應貨到就付款。誰都沒想到,這批貨剛送到超市倉庫就出問題了。
小張的員工開箱檢查時,發現整批罐頭都有鼓包現象。超市馬上叫停收貨,還扣著貨款不給結。老王急得跳腳,這批貨要是砸手里,廠子資金鏈立馬就得斷。兩邊吵了整整兩個月,電話打了幾百通,愣是沒談出結果。
**二、調解員出手定規矩**
眼瞅著要打官司,老王突然想起街道辦新設的調解工作室。他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遞了申請,沒想到第二天就接到調解員老李的電話。老李在工商局干過二十年,處理過上百起買賣糾紛。
調解室先讓兩邊把材料備齊。老王交了訂貨合同、質檢合格證,還有物流公司的送貨單。小張這邊拿出了現場拍的罐頭照片,還有第三方檢測機構出的報告。老李帶著兩個助手,把上千頁材料翻了個遍。
關鍵證據出在檢測報告上。老王廠里出的合格證顯示罐頭密封合格,但超市找的檢測機構卻發現包裝存在漏氣問題。老李發現兩個檢測標準不一樣——廠里用的是行業標準,超市找的機構按的是國家標準。
**三、三招解開死疙瘩**
第一次見面調解就火藥味十足。老王咬定超市故意找茬,小張反指廠家偷工減料。老李不急不躁,亮出三件法寶:
第一招是擺事實。他調來當天的卸貨監控,發現工人在搬運時用了違規的叉車操作,可能造成罐體變形。第二招是講法律,搬出《合同法》第148條,說質量爭議要以合同約定為準。第三招是算經濟賬,給兩邊算停工損失:廠子每天虧80萬,超市貨架空著每天少賺200萬。
說到第五輪談判,老李拿出折中方案:老王負責召回問題批次,小張先付七成貨款。剩下三成等新貨驗收合格再結清。為表誠意,老王同意把下季度訂單降價5%,小張也答應承擔部分返工費用。
**四、白紙黑字寫明白**
簽調解書那天,老李特意請來公證處的人。協議書寫得明明白白:1.超市3天內打款7個億;2.廠方15天內完成換貨;3.新貨要經過雙方認可的檢測;4.后續合作保持原價,但老王要給超市員工做三次產品培訓。
為防耍賴,老李還加了違約條款:任何一方毀約,要賠對方每天千分之一的滯納金。現在手機銀行都能查流水,老王第二天就收到銀行到賬短信。換貨過程全程錄像,新罐頭的檢測報告雙方各存三份。
**五、老百姓能學三件事**
這個案子給咱們普通百姓三個啟示:首先,簽合同時要把驗收標準寫清楚,別籠統寫"符合質量要求",要寫明按哪個標準檢測。其次,出現糾紛先找調解,比打官司省時省錢。最后,調解書和法院判決書一樣有法律效力,對方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。
現在各地調解組織都有專業人才庫,像建筑工程、醫療事故這些專業領域,都能找到懂行的調解員。費用方面國家有補貼,普通糾紛基本不花錢。下次遇到麻煩事,不妨先找穿藍馬甲的調解員聊聊,說不定就能省下律師費呢。


